登录   |   注册欢迎来到药链圈平台!
资讯
我要注册会员登录
帐号:
密码:
忘记密码?
热点新闻
首页-资讯 - 政策法规 -  政策法规
政策推动互联网医疗发展 电子处方探索网络医药新模式
发布日期:2016-07-05  发布机构: 阅读数量:1251

  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加速让移动医疗行业迎来利好。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中指出,将建立健全健康医疗大数据开放、保护等法规制度;到2017年底,基本形成跨部门健康医疗数据资源共享共用格局。业内人士预测,网售处方药将在2018年迎来解禁曙光。 

互联网医疗

  健康医疗大数据被视为激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意见中提出,将加快建设和完善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电子处方等为核心的基础数据库。鼓励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采集、存储,加强应用支撑和运维技术保障,打通数据资源共享通道。到2017年底,实现国家和省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以及全国药品招标采购业务应用平台互联互通,基本形成跨部门健康医疗数据资源共享共用格局。

  销售处方药一直是多数医药电商难以触及的“禁区”。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4年公布的《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互联网药品经营者应当按照药品分类管理规定的要求,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这项规定被业内视为处方药可以在网上销售的依据,但在过去两年中,网售处方药未能取得突破性进展。

  一位医药领域研究人士表示,一旦电子处方放开,最直观的好处就是老百姓根据医生开具的电子处方,可以在药店、网上等医院以外的地方买药,避免在医院排长队等问题。

互联网医疗大事记

  2014年5月

  国家食药监总局公布《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互联网药品经营者应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2015年7-9月

  国务院出台《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 ”行动的指导意见》,提出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医疗卫生服务,探索电子处方等网络医疗健康服务应用

  2015年12月

  乌镇互联网医院开出了第一张互联网医院电子处方

  2016年6月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指导意见》,2017年底基本形成跨部门健康医疗数据资源共享共用。

12条评论网友评论
还可以输入500
全部评论
 友情链接
 合作单位

关注药链圈微信平台
客服热线 010-60315260   广告垂询 010-60315260    运营机构:盈时代供应链管理
举报热线:18500294029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开发区金光南街2号北楼301室    邮编:102401    Email: cmsu01@163.com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京ICP备2022029486号    京公网安备 11011102001848号
关于我们   |   服务内容   |   人才招聘   |   诚挚征稿   |   联系方式   |   加入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