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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多地已相继发布重磅文件
发布日期:2021-12-16  发布机构: 阅读数量:605

今年上半年,《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正式印发。据了解,《实施意见》对药品监管能力建设作出了全面规划和系统部署,是推进我国药品监管现代化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值得一提的是,目前在《意见》的推动下,多地也都开始相继发布了能切合自身发展,并可以加强药品监管能力的相关文件。
 
  如近日,甘肃省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从加强组织保障能力建设、加强执法监管能力建设、加强审评审批能力建设、加强风险防控能力建设、加强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加强服务发展能力建设6个方面提出19条措施,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具体来看,《若干措施》要求,强化“三医联动”,实施药品安全失信联合惩戒,畅通投诉举报和监督渠道;制定药品安全和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包容审慎监管制度,到2025年形成与全省药品监管和产业发展需要相适应、系统完备的药品监管制度体系;加快建设省药品智慧监管平台,建立健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和品种电子档案,稳定对接全国药品追溯协同平台、省免疫规划系统,逐步实现药品全品种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还有,江西省也印发了头个专门针对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政策文件《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据了解,《若干措施》立足江西省药品安全基础和形势,聚焦监管能力建设的薄弱环节、关键环节,突出管用实用,从“完善药品监管体系,理顺监管体制机制”“提高技术支撑能力,强化风险监测处置”“深化信息技术应用,提高智慧监管效能”“强化监管基础工作,增进协同合作共治”“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加强政策支持保障”五个维度,提出了一系列接地气、能落地、可操作的具体举措。
 
  另外,在江西省之前,《广东省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若干措施》也正式印发。《若干措施》提出,将加强药品法规标准体系建设、加强药品审评审批能力建设、加强药品检查稽查办案能力建设、加强药品监管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加强药品风险及应急管理能力建设、推进药品监管智慧化数字化、提升科学监管能力和监管国际化水平以及加快粤港澳大湾区药品监管创新融合发展8项重点任务。
 
  除此之外,《若干措施》还强调,将建立与药品安全监管和产业发展相匹配的财政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根据各地承担的药品安全监管任务、监管服务对象数量、绩效情况等要素做好监管经费保障。
 
  总的来说,从国家到各地都已发布了要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文件来看,未来国内药品监管能力建设将迈上新台阶,并将助力医药产业加速往高质量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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