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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1日起,这些医药新规将正式实施!
发布日期:2022-02-28  发布机构: 阅读数量:736

一转眼2月即将走向尾声。今年3月1日起,又有一批医药新规将正式实施。其中就全国新规来看,包括新版《医师法》、《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等。地方政策来看,比如山西将正式对特药品种和报销比例调整等。
 

【全国新规】

 
  新版《医师法》将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新版《医师法》首次将诊疗指南和循证医学下的超说明书用药写入法条。
 
  其中,文件规定,医师应当坚持安全有效、经济合理的用药原则,遵循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临床诊疗指南和药品说明书等合理用药。在尚无有效或者更好治疗手段等特殊情况下,医师取得患者明确知情同意后,可以采用药品说明书中未明确但具有循证医学证据的药品用法实施治疗。
 
  业内表示,过去超说明书用药现象在国内各大医院里广泛存在,新版医师法中对超说明书用药的立法,将有利于医院和医生,同时保护了患者的权益。
 
  《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将实施
 
  2022年3月1日起,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多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将正式施行,办法明确医疗机构应按照相关原则,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
 
  文件明确提出,医疗机构应当按照相应原则,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同时,明确了开展互认工作的基本要求,提出了可以重新检查的具体情况,并要求医务人员加强医患沟通,对于检查检验项目未予互认的,应当做好解释说明,充分告知复检的目的及必要性等。
 

【地方政策】

 
 
 山西省:特药品种和报销比例调整
 
  山西省医保局印发的《关于调整完善“双通道”药品范围和待遇标准的通知》显示,本次山西省特药由95个增加到139个,国家谈判药品中的36个纳入门诊慢特病用药范围,其他国家谈判药品按普通乙类药品管理。
 
  这次对门诊特药报销比例也作了适度提高。其中针对新版特药目录中的21个专门用于罕见病治疗的药品给予了适当倾斜,职工医保按70%报销、城乡居民医保按60%报销,报销比例比原来提高了10个百分点。本次调整的特药品种和报销比例,从2022年3月1日起执行。
 
  重庆市:《重庆市中医药条例》将实施

 
  《重庆市中医药条例》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将中医药服务纳入本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将适宜的中医药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鼓励家庭医生提供中医治未病签约服务。以此倡导和推广体现中医治未病理念的健康工作和生活方式。
 
  安徽省:《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将施行
 
  3月1日起,《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将施行。该办法从6个方面对药品、医疗器械的采购、验收进行了规范,将有利于进一步规范药品、医疗器械的使用,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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