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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部委联合发文:支持国企办医
发布日期:2023-01-16  发布机构: 阅读数量:574

近期,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卫健委、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发改委等13个国家部委办局联合印发《支持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下称《工作方案》)的通知,为支持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明确了工作方案,共八项二十一条。

《工作方案》明确指出支持由“以医疗健康为主业的国有企业进行重组并购”,点名了通用医疗、华润医疗、国药集团三家央企以及山东、陕西的省级集团,并最重要地预告了要“确保国企办医与政府办医享有同等待遇”。

《工作方案》对国企医院纳入地方规划、资金投入、医院定级、医护人员职称评定、科研项目申报等方面明确出台支持政策。

落实全国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支持推动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部署之一,2017年8月, 国资委、中央编办、人社部、原卫计委等六部委印发《关于国有企业办教育医疗机构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完成国企办教育、医疗机构的集中管理、改制或移交。

据了解,国有企业的医疗机构通过移交地方、资源整合、关闭撤销、重组改制等多种方式积极推进改革。据统计,截至2022年6月,完成相关改革任务的国资系统监管企业所办医疗机构中,移交地方政府506个、以医疗健康为主业的国有企业整合978个、引入社会资本改制440个、关闭撤销591个,航天科工、兵器装备集团、中国石油等54家中央企业和山西、江西、河南等23个省(区、市)全面完成改革任务。

《工作方案》内容

·功能定位:

《工作方案》明确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要坚持公益性,承担基本医疗服务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诊疗以及承担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培养、医学科研、医疗教学等任务。同时承担法定和政府指定的公共卫生服务、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援外、国防卫生动员、支农、支边和支援社区等任务。

《工作方案》明确对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用医疗水平高、技术能力强、人事管理完善、具有自主评审医院的三级医院,可试点开展高级职称自主评审,职称评审结果纳入国家或地方高级职称信息库。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申报医疗卫生领域重点课题和重大项目。

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应当纳入国家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体系。

·统筹规划:

将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纳入区域医疗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在医院等级评审、床位设置、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医疗卫生用地划拨等各类审批、备案事项中落实与政府办医同等政策。

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纳入分级诊疗体系和各级医联体建设。具备条件的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可牵头组建医联体。

符合条件的国企办医疗机构可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

·资金投入:

国有企业对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落实经费保障责任,

医疗机构改革和发展建设、设备购置等支出,按照出资关系由举办企业承担必要支出。公共卫生服务等支持可享受与其他医疗机构同等政策,由地方政府按规定予以补助。

·人才支撑:

《工作方案》中对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用医疗水平高、技术能力强、人事管理完善、具有自主评审医院的三级医院,可试点开展高级职称自主评审,职称评审结果纳入国家或地方高级职称信息库 。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申报医疗卫生领域重点课题和重大项目。

·集团化运营管理优势:

在重要央企剥离医疗机构的同时,以健康产业为特色的中央企业通过整合等方式,在行业内形成了新势力。

通用集团、国药集团、华润医疗三家以医疗健康为主业的国有企业积极参与重组并购,提高医疗资源集成效应,医疗资源优化整合效果显著。

来源:新康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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