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医药商业流通相关企事业单位:
今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全国众多优秀民营医药流通企业闻疫而动,主动投身抗击疫情第一线,不计代价、不讲条件,充分发挥管理灵活、反应迅速的优势,纷纷捐款捐物,冒着被感染的风险到疫情严重地区配送药品、器械及防护物资,全力支援疫情防控阻击战,为全力抗击新冠疫情做出了突出贡献。在此期间涌现出了许多抗疫优秀企业、抗疫先进人物,为弘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发挥榜样作用,全国工商联医药业商会医药商业分会决定面向全国民营医药商业流通企业、医药物流企业等单位征集在抗击新冠疫情期间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抗疫先进人物的感人事迹并进行表彰和报道。
本次抗击新冠疫情事迹征集活动,请广大医药商业流通企业认真如实填写,拟定于2020年12月中旬邀请企业参加第三届全国医药商业流通发展高峰论坛暨抗击新冠疫情表彰大会进行表彰,同期将举办多场分论坛。
注:本次征集表彰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咨询电话:010-83678226
联系人:刘雪梅 13717575031
邮箱:yysyfh@163.com
附件:1、征集办法及标准
2、抗击新冠疫情表彰事迹征集申报表
附件 1:
“医药商业流通企业抗击新冠疫情表彰” 事迹征集 办法及标准
一、征集办法
1.由企业自荐;企业所在地政府或商、协会组织推荐等方式,申请单位填写“企业抗击新冠疫情事迹征集表”,经商会秘书处整理并初审,由评审委员会(专家及媒体组成)审核确定后,正式公布。
2 . 征 集 材 料 电 子 版 请 发 至 医 药 商 业 分 会 邮 箱yysyfh@163.com,纸质版请发至征集活动办公室:北京市丰台区富丰路 2 号星火科技大厦 602 室,收件人:刘雪梅,手机:13717575031
二、奖项设置
1、抗疫优秀企业
2、抗疫先进个人
三、征集标准及条件:
1.征集企业性质为民营医药商业流通企业及物流相关企业;
2.必须与“抗击新冠疫情”主题相关,征集企业在9月30日前疫情贡献事迹,提供的材料包括文字、图片及视频;
3.企业提供的内容需要表述清晰,按照时间轴表述清楚即可;
4.申报的纸质材料只提供事迹的表述内容和图片,盖章后快递到征集活动办公室,视频发邮箱即可;
5.获得国家、省市区等单位颁发的抗疫相关荣誉一并提交;
6. 征集材料截止日期 11 月 30 日。
详细资料请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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