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国家七部委联合下发发改价格《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明确提出:自2015年6月1日起取消药品政府定价,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发挥医保控费作用,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
意见还要求人社部和卫计委要会同有关部门于2015年9月底前完成医保支付标准的制订工作。
而国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及后续卫计委《关于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卫计委《关于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几个问题的补充通知》,两道金牌督促各地加快完成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并要求2015年11月底前全部报价结束。
各项政策进展如何?效果如何?从各地政策落实的实际情况看,显然达不到统一要求的标准。
低价药政策试水
价格改革旨在推动药品价格市场化,但多头管控和制约反而牵制了药品价格的市场化进程。低价药政策可以说是药品价格改革的试脚石。自发改委2014年下半年推行低价药政策以来,各地物价部门纷纷出台了地方低价药目录清单,药品集中采购部门也陆续开展了低价药集中挂网工作。
部分省份如安徽、浙江、江西、湖北、湖南等在集中挂网或限价挂网的基础上,实施了以地市及县级卫计委或医疗机构联合体为组织的议价活动,但多数基层半途而废,有的甚至推倒重来,政策执行陷入迷茫地带。只有甘肃2014年底全省分3个区议价后目前执行尚可。
据析,有的是因为制订了比前轮基药招标更为苛刻的限价或谈判条件,药品生产企业较为消极;有的地方政府对部分低价药可能存在的价格上调存在疑虑,担心医保费用压力较大,违背了以降价为主的药品价格改革方向,迟迟不敢推进。岂不知,低价药不怕涨,不敢让低价药价格上调,恰恰是忽略了低价药的广泛使用将改变医疗机构用药结构。低价者升,高价者减,最终是药品费用的极大减少。
有的就确实是地方医保资金分配不均,县级以上医疗资源集中,费用上优势也大,基层资源有限,费用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拨付就较少,想扩大使用也无法落实。再一个,二、三级以上医疗机构对进口药物、原研药物等高价药的高度依赖,低价药在区域高端医疗机构的药占比较小的示范作用,也是低价药政策推进较难的原因之一。
招标影响力淡化
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的主导规则是分类采购,竞价品种“双信封”取商务标最低价和次低价。哪些药品需要大幅度降价的问题还没弄清楚,而在此规则下,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竞争性品种仍将血拼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