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卫健委发布《云南省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省内互联网医院的设置审批、执业及监督管理等工作要求。该《办法》从9月6日起施行。《办法》强调,从业医师须有3年工作经验,不得对首诊患者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从业医师可开具在线处方。这与之前各地发布的互联网诊疗相对严格的规定一脉相承。
药品网售进行时
自2018年,国家卫健委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制定了《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试行)》后,全国已经有多地发布了互联网诊疗的相关规定。
各地明确的监管办法出台,推动了不同品类药品网售的合规合法。
变革:处方药外流
各地的监管办法一般都规定:不得在互联网上开具麻醉药品、精神类药品处方以及其他用药风险较高、有其他特殊管理规定的药品处方。
而近日网传的《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送审稿)》明确禁止网络销售疫苗、血液制品、精神药品等7类国家特殊 制的药品,包括复方制剂、注射剂、输液剂等风险较高的药品,
这些严格的规定,实际上在帮助药品网络销售的合规合法,规避重大风险。网络购药一般集中在常用药、特殊疾病的专业用药,在各省网络诊疗规定中,合规的执业医师都可开具这类用药,这就在实体诊疗机构垄断的处方药销售渠道中撕开一道口子。
网售处方药市场有多大
据估计,我国超过80%的处方药销售在医药机构,处方外流空间可观,未来可能至少有2000亿元的药品销售,从医院药房流向院外的终端市场,网销处方药空间巨大。
2020年医药电商直报企业销售总额达1778亿元(含第三方交易服务平台交易额),占同期全国医药市场总规模的7.4%。其中,第三方交易服务平台交易额708亿元,占医药电商销售总额的39.8%; B2B(企业对企业)业务销售额1003亿元,占医药电商销售总额的56.4%; B2C(企业对顾客)业务销售额67亿元,占医药电商销售总额的3.8%。
随着各地网络诊疗政策的推进,处方药网销将进入快速发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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