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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省开始执行医保直接结算,利好行业健康发展
发布日期:2021-09-02  发布机构: 阅读数量:756

 

医院回款难一直为医药行业诟病,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近年来国家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来不断加大对医疗机构货款结算的监督力度,以及保证回款速度。值得一提的是,在此背景下,多地也开始加速推进医保直接结算。

山东省建立全省统一药械结算监管平台

近期,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山东省财政厅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医保定点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货款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明确2021年9月底前,将建立全省统一的药械结算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完成带量采购药品耗材医保基金直接结算、非带量采购药品耗材医疗机构与医药企业自行结算在线监测功能开发。

另外,在2021年年底前,通知还表示将依托监管平台先行开展国家和山东省组织集中带量采购药品耗材货款直接结算工作。而到2025年,则将正式推行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工作。

多省试行,全国推进

  据了解,其实早在2020年3月5日,《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就已明确提出了“推进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完善医保支付标准与集中采购价格协同机制”。而在当年4月,颍州区就先行先试,开始推进医保基金和医药企业直接结算。从目前的执行情况来看,其有效提高了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减轻了医药企业经营负担,并保障了国家组织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惠民政策落地。

除以上地区外,实际上今年以来,推进医保直接结算工作的地区并不在少数。如7月27日,阜阳市医疗保障局就下发《通知》称,市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签约仪式举行。市医保中心,市医院、市二院、市三院等6家市属公立医院,安徽阜阳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国药控股阜阳有限公司等16家医药配送企业,三方共同签订协议,标志着其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试点工作进入正式实施阶段。

  8月3日,河北省医保局发布《关于及时支付化学药品采购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医疗机构要及时结算化学药品药款,回款时间不得超过2个月,对回款超过3个月的可暂缓拨付当期医药费用。据了解,早在6月20日,河北在正式执行化学药品的重新遴选挂网,预计挂网药品价格平均降幅32.5%后,为有效落实化学药品挂网成果,切实减轻医药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就要求医保经办机构要确保及时拨付医保基金,医疗机构也要确保及时回款。

加强监管,利好行业发展

业内分析认为,此次山东省发布文件推动医保与企业直接回款,或也将更好的打通集采药品落地链条,有助于优化营商环境,破解医药企业货款积压问题,减轻企业负担,保护医药企业参与集采谈判的积极性,并进一步激发集采药品供应的市场活力。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为推进直接结算工作依法合规高效开展,接下来,更多省市也将加强对直接结算工作流程和各环节的监管,相关企业与机构需要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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