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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公立医院巡查本月开始!重点巡查8月医药反腐专项的落实
发布日期:2023-12-20  发布机构: 阅读数量:161

12月19日,国家卫健委印发2023年-2026年度的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针对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的又一轮巡查开始了。其中,三级综合医院巡查时间原则上不少于7天,三级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和二级医院原则上不少于5天。采用自查结合实地巡查方式,自2023年12月启动,于2026年10月底前完成本轮巡查。


中医医院(包括中西医结合医院、少数民族医医院)、传染病医院巡查工作分别由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按《医院巡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统筹安排。


行业作风建设是本次巡查的重点之一。通知表示,重点巡查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以下简称集中整治工作)、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以下简称“九项准则”)、全国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2021—2024年(以下简称廉洁从业行动计划)落实情况。


通知显示,关键人、关键岗仍是关注的重点,在通知中多次提及关键人、关键岗,如通知要求,在巡查中要重点关注医院是否就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领域,依托信息化手段,建立健全风险防控和内部监管体系;对整治工作是否做到思想发动、自查自纠、线索移交、问题核查、组织处理、机制建立“六个到位”。是否加强对“关键少数”、关键岗位的监督。


此外,通知还要求就医院是否建立完善覆盖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医疗行为、重要药品耗材、大型医疗设备、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项目等关键节点的监测预警体系和监管机制,并做好问题处置和持续改进。


同时,巡查的重点还包括是否及时将问题线索移交有关部门,实现规纪法衔接;文件还表示将“将行风考核结果作为员工评优评先、职称晋升、绩效等参考依据”,本次巡查将持续三年,这意味着对专项整治活动的影响并不会短时间内消失。


值得关注的是,基药地位进一步被强化,通知显示,本次巡查内容还包括公立医院推进《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的应用,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


附:行业作风建设巡查重点


1.围绕行风组织建设,重点巡查行风建设管理体系与人员配备情况。重点巡查:


一是是否认真贯彻落实行风建设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健全行风组织架构,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配备符合工作需求的专职人员,定期研判行风工作形势,及时研究解决行风工作中的系统问题和主要任务。


二是是否形成与上级行风管理部门顺畅衔接机制以及重大问题的请示汇报制度,并在管理架构、经费保障、工作条件等方面形成制度性安排,确保行风工作的顺利开展。


2.围绕行风教育培训,重点巡查医务人员法律法规培训与警示教育开展情况。重点巡查:


一是是否建立完善的学习教育、制约监督、调查处置机制,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法规、政策理论培训,以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诚实守信教育,积极推进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


二是是否落实国家和地方相关廉政建设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严肃处理发现的典型案例,加强追踪溯源、总结分析、举一反三,通过“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进行警示教育,实现“以案促改、以案促建”。


3.围绕行风工作机制,重点巡查行风建设管理制度与长效机制的建立及落实情况。重点巡查:


一是是否明确责任人与责任主体,监督行风建设的有效落实,是否从思想道德机制、管理机制、制约机制入手,建立行风工作长效机制,从源头上保障行风建设的可持续推进。


二是是否落实行风工作“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将业务工作与行风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管理。


三是是否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领域,依托信息化手段,建立健全风险防控和内部监管体系。


四是是否建立完善行风考核结果运用评价机制,将行风考核结果作为员工评优评先、职称晋升、绩效等参考依据。


五是是否建立健全违法违规典型案例通报、惩戒和整改闭环机制。


六是是否及时将问题线索移交有关部门,实现规纪法衔接,保证联合惩戒的实效性。


4.围绕行风热点问题,重点巡查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以下简称集中整治工作)、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以下简称“九项准则”)、全国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2021—2024年(以下简称廉洁从业行动计划)落实情况。重点巡查:


一是是否制定贯彻落实集中整治工作、“九项准则”和廉洁从业行动计划的具体办法,完善切合实际、有针对性、便于操作的规章制度,并建立长效机制。


二是集中整治工作是否做到思想发动、自查自纠、线索移交、问题核查、组织处理、机制建立“六个到位”。是否加强对“关键少数”、关键岗位的监督。是否做到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体现严管厚爱、宽严相济,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开展工作。


三是是否加强对接受商业提成、参与欺诈骗保、实施过度诊疗、违规接受捐赠、泄露患者隐私、牟利转介患者、破坏就医公平、收受患方“红包”、收受企业回扣等违反“九项准则”和廉洁从业行为的监管。


四是是否建立完善覆盖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医疗行为、重要药品耗材、大型医疗设备、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项目等关键节点的监测预警体系和监管机制,并做好问题处置和持续改进。


五是是否贯彻落实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加强科研诚信监管。


5.围绕公益性保障,重点巡查公立医院服务大局、履行公立医院公益性职责和深化医改政策情况。重点巡查:


一是是否有效落实“三个转变、三个提高”,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和义务,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


二是是否完成对口支援、健康帮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传染病防控等公共卫生任务、为下级医疗机构培养卫生技术人员等政府指令性任务。


三是是否加强医联体建设,实施分级诊疗。


四是是否推进《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的应用,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


五是是否开展义诊、医疗服务下乡等多种形式的公益性社会活动情况。

来源:趣学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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