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全国药店必须严格执行“先扫码、后结算”的硬性规定,未扫码药品将无法通过医保系统结算。此前库存的无码药品虽可暂时进入“无码库”过渡,但新采购药品必须全面带码入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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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实现“无码不付”
日前,国家医保局等4部门印发《关于加强药品追溯码在医疗保障和工伤保险领域采集应用的通知》,要求积极推动药品全品种生产、流通、使用过程追溯和药品追溯码在医疗保障和工伤保险领域的全流程、全量采集和全场景应用,并逐步实现全部医药机构药品追溯码采集应用全覆盖。
通知规划了具体的时间进度。
2025年7月1日起,销售环节按要求扫码后方可进行医保基金结算。此前已采购的无追溯码药品,列入“无码库”管理,暂可进行医保结算。这意味着从下半年开始,药店药师在销售药品时,必须严格扫码操作,否则将影响医保结算。
2026年1月1日起,所有医药机构都要实现药品追溯码全量采集上传。值得注意的是,今后零售药店要在顾客购药小票上显示药品追溯码信息。
“全量采集上传”,意味着覆盖范围“全”——不仅仅是覆盖所有药品,无论是处方药、非处方药、医保目录内或目录外药品,均需采集追溯码;也要覆盖所有环节,涵盖药品的采购、入库、销售(处方)、使用(如患者用药)等全流程,每个环节的追溯码均需记录;还要覆盖所有机构,公立及民营医院、基层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等均需执行。
同时,也要求数据无遗漏,要细化到最小销售单元采集。即使同一批次药品,每一盒、每支独立包装的追溯码均需单独上传,而非仅记录批次信息。此外,要求随业务操作(如开药、配药、售药)即时上传数据,避免事后补录或选择性上报。
通知明确了具体的应用范围。
通知要求,药品追溯码将广泛应用于医保目录谈判、商保目录制定、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挂网及集中带量采购等领域。《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的药品(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院内制剂等除外)必须全部带码,新增纳入目录的药品也需承诺实现带码销售。
总结下来,药品追溯码的采集要求是:
● 有追溯码的,必须采集
● 无追溯码的,申报医保无码库
● 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院内制剂无需采集
02
退出医保可以不扫追溯码吗
国家医保局表示,将依托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建设药品追溯信息采集和查询功能,建立药品追溯码、商品码与医保药品编码的三码关系映射库,药品各级销售包装单元的包装级联映射库、各类追溯码的追溯码规则库,并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例如,为购药参保人提供药品追溯信息查询渠道,快速查询药品生产、零售、使用等信息。
未来,医保基金预付额度将与药店执行追溯码管理的情况直接挂钩。“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要将药品追溯码采集应用有关要求纳入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内容,并将执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体系,基金预付可向采集上报药品追溯码工作实施较好的定点医药机构倾斜。”
小小的追溯码,可以追查到假药、回流药或药品被串换销售的猫腻,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也是保障药品安全、医保基金安全必须走的一条路。这一举措也给药店带来了压力,比如工作流程变得繁琐、工作量加大、成本增加,甚至影响消费者购物体验。
面对日益严格的监管要求,部分药店萌生“退出医保规避扫码”的念头——如果退出医保资质,是不是就可以不扫药品追溯码?
从通知文件可以看到,此次政策是由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四部委联合发力,构建起"行政监管 技术追溯"的立体网络。通知中明确了四部委的责任分工和联动监管,“各相关部门要加强贯通协同,建立健全重要线索联查联办和追责问责机制,实现部门间线索互移、结果互通,推动形成一案多查、一案多处的监管态势”。
即便药店退出医保体系,仍受《药品管理法》约束——根据第36条规定,所有药品经营者必须建立追溯体系。
此外,按照“应扫尽扫”的原则,非医保支付如微信、支付宝或现金等渠道支付的药品,迟早需要纳入追溯码采集管理。多地药店从业人员反馈,无论顾客使用医保卡、微信还是现金支付,系统均强制要求录入追溯码。一连锁药店负责人透露:"现在只要在药品进销存系统里操作,就必须关联追溯码,否则无法完成库存核减。"
03
药店迈进“码上”严监管时代
可以预见的是,无追溯信息的医保药品和耗材将会越来越少。对于推动药品追溯码医保基金监管走上前台,国家医保局的决心很大。
2024年4月,国家医保局在全国范围开展药品追溯码采集应用试点工作。
2024年11月初,针对某药品追溯码重复报销情况,国家医保局在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对46家定点医药机构进行了公开问询,迈出了应用追溯码开展医保基金监管的第一步。
2024年11月13日,12月6日,连续举办两场加强药品追溯码医保监管应用恳谈活动,邀请百余家医药企业参加,下发药品追溯码重复结算疑点数据,指导开展自查自纠,并进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解读。同时,全国各地也组织开展了恳谈活动,对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广泛的宣传、动员和教育。
据了解,截至2月22日,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累计归集追溯码219.36亿条,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这数据的背后,是药店、药房基层人员一条条录入的成果。随着这些数据的沉淀,国家医保信息平台正编织起覆盖全国的药品监管“数字天网”。在医保基金监管与药品安全双重驱动下,追溯码必然是严查对象。
对药店而言,这不仅是合规成本的增加,更是向精细化运营转型的契机。
来源:米内零售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