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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总局:“爱乐看视康仪”等医械属非法产品
发布日期:2015-01-22  发布机构: 阅读数量:942

  记者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获悉,近日总局责成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查处了“爱乐看视康仪”等一批未经注册的非法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相关涉案人员已被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爱乐看视康仪”标示为深圳市智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该公司还生产“好视立视康仪”、“优倍视视康仪”、“智聪视康仪”、“视力训练仪”等二类医疗器械产品,产品说明书中标示有“可预防近视、辅助治疗假性近视”等字样。经深圳食药监部门检验,上述产品均未经过注册,检验不合格,属非法产品。

  国家食药总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切勿购买上述产品,已购买的不要再使用。总局指出,此类产品主要用于青少年视力训练,治疗近视,使用非法产品可能引发不确定风险,对青少年的身体健康产生危害。消费者如需购买此类产品,请购买已注册的医疗器械产品并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总局表示,消费者如发现上述违法产品可通过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举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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