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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企贿赂新变化:行贿搞定药品回款 中标后关照交易
发布日期:2015-10-23  发布机构: 阅读数量:2459

  新的一轮药品招标启动在即,近日海南省忽然发布“黑名单”,13家药企被列入,并被踢出市场两年!

  然而上述药企被判或者被罚基本都是2014年的事情,海南卫计委此时突然发威,引人深思。

  据南都记者调查:透过海南省发布的《医药购销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登记表》,药企为求医疗器械、医疗药品采购业务上给予的关照而行贿医院负责人的做法,在GSK(跨国药企葛兰素史克)引发的医药治贿风暴之后,部分药企“变相”推广路径上演新旧并存。

  中标后的“关照”交易

  依照规定,这13家企业在海南省所有的药品、器械被取消了供货、配送资格,并且两年内禁入市场。

  南都记者在海南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平台上看到,此次被列入黑名单的13家药企中,海南宝之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被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通报其实是在今年2月16日,对海南普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等8家药企的通报也早就于今年上半年发出,唯有海南天恒贸易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的行贿事实被通报于上个月的23日。

  值得注意是,13家企业中,有12家企业涉案均是因为寻求公立医院院长“关照”而行贿。

  根据《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4)白刑初字第49号认定的海南普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海南豪杰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海南三精欣长盛药业有限公司、海南双鸽药品医械有限公司、海南丰元医药有限公司、海南力强医药有限公司、海南飞利医药有限公司、海南振誉药业有限公司等八家公司“当事人为了感谢白沙县人民医院原院长练昌金长期对其公司在医疗耗材、医疗器械、医疗药品采购业务上给予的关照,先后多次送给白沙县人民医院原院长练昌金共计人民币96万元的行为。”

  无独有偶,海南天恒贸易有限公司、海南武海医械有限公司、海南盛南药业有限公司、海南同心堂药业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当事人也会为了感谢万宁市人民医院原院长林俊杰长期对其公司在医疗耗材、医疗器械、医疗药品采购业务上给予的关照,先后多次送给万宁市人民医院原院长林俊杰共计人民币64 .0 5万元。

  海南医药集中采购服务平台药品采购科一位负责人告诉南都记者,“其平台连发三个通知,其实是转自该省卫计委。13家被查处的企业行贿无一与招投标有关系。其实,这几家企业都是已中标的企业,问题主要发生在流通环节”。

  据上述负责人介绍,依照海南省的规定,医院采购中标企业的中标药品,必须是海南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平台的价格。但医院最终采购多少,则由医院决定。据悉,目前海南省除三亚在试点带量采购之外,其他都尚未实现招标环节的带量采购。

  “回扣”潜规则仍待破

  众所周知,药品能不能卖出去,最终还要靠医生的一纸处方。因此,除了采购环节,在医院用药环节,药企为了让医院更多地开药,也在继续铤而走险。

  以此次被列入黑名单的海南宝之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为例,其当事人为了促销医疗用品,就以提成款的方式,按销售比例向医务人员支付回扣款且均未入账。

  据海南卫计委披露,海南宝之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行贿令12家当地医院和相关医药人员牵涉其中。而这家企业除了被没收违法所得30.26万元,同时处10万元罚款外,未来两年将被禁止参加该省全省的医药招标。

  事实上,海南宝之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给医院和医生回扣以促成医院用药增长的情况,在G SK行贿案案发之前,一度是业内公开的秘密。

  以被央视曝光收受药品回扣案例为例:2010年,湖南湘雅医院零售价213元的芦笋片每盒医生收受回扣80元,占零售价的37.5%。2011年,零售价12.65元的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在北京公立医院每支给医生回扣4.4元,占零售价35%。此外,2013年7月,公安部查处的GSK行贿案发现:自2007年以来向超过700家旅行社及咨询公司转移了高达30亿元的资金。据G SK医药代表交代给医生回扣的比例也高达20%。

  一些地方的公立医院甚至出现过医生集体收受回扣的情形。2013年7月13日,福建漳州医腐案,就爆出该市73家医疗机构100%涉案,全市1088名医务人员退还药品回扣赃款2049万元。

  “黑名单”办法在发威

  据业内人士介绍,将行贿药企列入黑名单,并禁止其两年的投标资格,其实并非海南首创。

  其实早在2006年,广东省就曾规定,医药企业行贿将被列入全省“黑名单”,两年内取消其参与招投标资格。

  而今年上半年,四川省则已有执行的案例。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显示,四川省梓源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四川康祥医药有限公司2家企业已列入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两年内不得参与该省药品集中采购。

  不过,也有分析认为,海南省此番一口气将13家药企剔除公立医院招标市场两年,力度之大,或将促使其他省份加大贯彻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落实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规定有关工作的通知。

  对五年内二次及以上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全国所有公立医疗机构或接受财政资金的医疗卫生机构两年内不得购入其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

  作为回应,一些地方也出台了配套措施,此外,2014年上半年,北京、重庆等地也建立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今后,药企一旦进入“黑名单”,其产品至少在两年内将被公立医院一致“拒之门外”,同时,其在招标、采购过程中的评分也将受到影响。

  而此次重拳出击的海南省,则是于去年7月份,由该省卫计委、食药监局、高级人民法院和商务厅联合出台了《海南省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行贿不良行为记录实施办法(试行)》,并明确了商业贿赂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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