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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全国药品采购起底——药品招标
发布日期:2015-12-31  发布机构: 阅读数量:1497

  对于行业而言,2015年虽未成为药品招标大年,却是名副其实的药品招标政策大年。2015年即将结束,2016年即将到来。面对2016年真正的药品招标大年,我们有必要对2015年的药品采购情况进行一个全面梳理。相关人士针对药品招标、医保、价格等几个模板进行了总结。下面分别为大家进行介绍。

  药品招标

  关键词:7号文、70号文

  文件发布奠定了“分类采购”模式;同时,70号文规定各省须于2015年11月底完成新一轮招标采购。因此,在以7号文、70号文为基础的省级采购项目自2015年9月开始蜂拥而来。截至2015年12月28日,已有18省启动且基本为分批采购,另贵州、辽宁已公布方案,山东、湖北公示征求意见稿,而河北、河南两省仅政府发布相关响应文件,西藏尚无动静。

  可见,各省方案已基本落地,但目前各省较多的是先进行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急(抢)救药品的采购,其次是双信封招标采购,更多的预计于2016年才能以直接挂网等形式陆续完成招标采购。

  试点城市方面,2015年,试点城市已增至100个。经统计,启动招标采购的城市有鞍山、绍兴、宁波、杭州、温州,深圳、三明、安徽、上海、新余等,不足三分之一,预计2016年试点城市带量采购将大面积开展,须关注。

  再有,根据国家规定,试点城市成交价格明显低于省级中标价格的,省级中标价格应按试点城市成交价格进行调整,目前部分省份如四川、贵州等已明确价格差幅度超过10%将按低价调整,因此试点城市的价格把控仍是关键。

  还值得注意的是,三明医改是新医改的明星,在2015年年底,这颗医改明星变得无比耀眼。目前,内蒙乌海、浙江宁波已先后与三明联手,联合跨区采购,全国价格直接下行。

  此外,值得留意的还有上海、广东、重庆,上述三地不管是药交所模式还是GPO模式,均已基本成型,短期内模式不会有变化,但必须关注三地响应7号、70号文而发布的相关规定。如上海市公示《上海市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并于近期启动药品集团采购(GPO)平台;重庆市发布《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等。

  总体而言,2015年是药品招标政策大年,而2016年才是真正的招标大年!各省响应7号文及70号文而进行的新一轮招标采购极大可能至2016年才能全部落地执行。

  敬请期待下期“药品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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