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7家药品企业通过新版gsp认证
发布日期:2016-01-12 发布机构: 阅读数量:2339
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1227家药品零售、批发企业通过了新版gsp认证检查,并取得gsp证书,通过率99.1%,11家未通过认证的药品经营企业被要求停业。新版gsp认证再次提高了药品流通市场门槛。
据悉,此次新版gsp证书有效期为5年,主要是对全市药品经营企业在药品销售流通环节(经营、储运、使用)全过程进行认证,认证内容有药品采购、销售、财务、仓储等。gsp是《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英文缩写,是药品经营企业统一的质量管理准则,旨在控制医药商品流通环节所有可能发生质量事故的因素。新版gsp增加了质量管理体系和风险管理等理念,相较于旧版,在内容和结构上有了较大变化,对企业提出的要求更高。
市食药监局药品流通科张科长表示,自2016年1月1日起,11家未通过认证的药品经营企业将停业,对于《药品经营许可证》到期的,则要求其永久性关门停业;“许可证”没到期,在规定时间内整改通过新版gsp认证的,则可以在通过认证后继续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