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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门”罚单落地,医药冷链企业发展痛点看这里!
发布日期:2016-04-29  发布机构: 阅读数量:1348

  在山东疫苗事件发生后,国务院迅速召开常务会议,并通过了《国务院关于修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决定》强调要立足标本兼治、强化制度监管,严格疫苗流通管理,建立疫苗从生产到使用的全程追溯制度。

  4月20日,沃森生物旗下控股子公司、山东实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圣泰(莆田)药业有限公司,分别收到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听证告知书》,以及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告知书。

  这表明,“疫苗门”事件罚单最终得以落地,肇事者也就此付出了高昂的代价。

  那么,此次国务院通过的《决定》以及两部委将要建立加强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的长效机制,是否直戳国内医药冷链问题要害?新规出台对整个医药冷链物流行业来说,是机遇还是挑战?此次《决定》以及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长效机制,是否是一次对症下药的改革?下面来听听相关行业专家们怎么说。

  是否对症下药?

  首先,针对“冷链物流监管体系尚不完善”问题。

  经分析,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是,我国药品的生产和流通单位归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总局主管,而疾控中心以及各大医院则由卫生行政部门在管理。显然,这种分段式监管方式本身就存在很大的漏洞。

  其次,针对“医药冷链物流相关的法规标准内容不统一”问题。

  针对这一问题,本次国家提出的长效机制第二条中明确道,“加强疫苗冷链管理。疫苗储存、运输的全过程不得脱离冷链,并定时监测、记录温度。”虽然看似这并不能彻底改善以上两种不同规范的差异性,但是其中强调“去程不得脱离冷链”对医药冷链物流标准建设来说,仍是一剂很好的“助推剂”!

  第三,针对“第三方医药冷链物流发展缓慢”问题。

  目前,我国的第三方医药冷链物流,体现出“多、小、散、乱”的现象,一般有实力的大型药品流通企业能保证药品质量,而一些小的物流公司缺乏药品冷链运输的意识,再加上成本因素的影响,因此难以保障冷链运输,尤其药品送到二、三线城市或者偏远地区存在安全隐患。

  据悉,前不久国务院取消了第三方药品物流审批认证,从医药冷链物流整体发展空间来说,取消从事第三方药品物流业务审批,无疑是想进一步激发药品物流市场活力,降低物流运营成本,提高行业效力。

  第四,针对“信息化程度滞后”问题。

  虽然我国的互联网技术得到了飞速发展,但由于受技术条件限制,医药冷链物流从供应链顶层到底层,涉及到的医药制造商、供应商、分销商、零售商等这些物流节点,并没有实现统一串联的信息化系统。

  是机遇还是挑战?

  新规出台,给疫苗市场带来最直接影响,即疫苗的质量和使用规范将会更加有保障。市场需求稳步增长,政策驱动明显,也会为医药供应链上下游企业都带来了巨大的发展空间,显然我国医药冷链物流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

  但有些专家也表示,由于多方原因,医药冷链物流市场尚未发展成熟。因此,面临的挑战也是多方面的。因此,并不意味着我国的医药冷链物流就此迎来发展的春天。

  首先,整个供应链无法形成闭环。

  所谓的“医药供应链”是指药品从制造商到使用者的整个过程,它应该是一个闭环的生态链,但目前这个生态链条仍未达到完全闭合。

  其次,“权利割裂”问题。

  由于疫苗温度的需要实时采集,才能得出完整的供应链产业大数据,但由于我国国情所定,各大相关部门的数据是无法进行实时对接的。因此,一旦出了问题,后续的查询过程也是低效、繁琐的。

  第三,追溯的“滞后”问题。

  目前,有一个问题也是不可回避的,那就是航空运输。因为技术问题,疫苗在飞机上的实时状态一般是我们不能追溯到的。因此,只能在飞机落地之后,才能查看数据,这就使数据存在滞后性或者失真性。

  第四,成本问题。

  从我国医药冷链的分销模式来看,其主要是小批量、多批次的运输,难以形成一定的规模开展集运

  尤其是在不发达的三、四线城市,物流市场落后,具备冷藏品运输条件的设施、设备寥寥无几,这样难以形成规模优势,成本问题就尤为突出。

  综上所述,山东疫苗事件的爆发,确实从某种程度上推动了我们对疫苗以及医药冷链的进一步认识,以及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但对于我国现状而言,完善的医药冷链事业并不能一撮而就,而是一项任重道远的长远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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