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CFDA发布的《对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开展集中整治行动》通知文件,震惊全国药品经营领域。药品经营领域刮起了一阵强风。经营企业若未能强根固本,势必将被纳入淘汰行列。
全国约13,000家药品经营企业,当今形势,如果真的压缩为3000家,那么有多少家企业能经受得住洗礼和重重考验?您家踏上“合规之路”了吗?
我们再回看,截至5月20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发布7则撤销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证书公告,累计撤销10张GSP认证证书;外加4期GSP限期整改公告,被责令整改药品经营企业高达62家。由此可见,2016年无疑将成为药品监管最严格的一年,不合规经营的企业将面临巨大挑战,或许将被淘汰退出药品市场。
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合规经营对于医药企业来说已迫在眉睫。笔者将分析撤证或限期整改缺陷情况,以便让企业合规经营快人一步。
小编对广东省发布的7则撤GSP证公告和4期限期整改公告中企业的缺陷情况进行汇总并分析。据统计,缺陷总数共138项,我们重点分析出现频率较高的缺陷和企业共性。
1(条款号:*05302)
冷库、储运温湿度监测系统以及冷藏运输等设施设备未进行定期验证。
2(条款号:*08506)
药品与非药品未分开存放;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未分库存放。
3(条款号:*00801)
企业未开展质量管理体系的内审。
4(条款号:*06201)
企业未对个别首营企业的资质进行审核,部分资料不符合要求。
5(条款号:*04709)
特殊管理药品的储存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
6(条款号:**00401)
企业未能依法诚实经营。
7(条款号:*03401)
企业未定期审核、修订文件。
8(条款号:*02301)
企业质量负责人不在职在岗。
9(条款号:*01701)
质量管理部门未按要求履行规定职责。
⒑(条款号:*01501)
质量负责人未能全面负责药品质量管理工作,独立履行职责,对药品质量管理实行裁决权。
结语<<<
药品经营领域刮起了一阵强风。经营企业若未能强根固本,势必将被纳入淘汰行列。全国约13,000家药品经营企业,当今形势,如果真的压缩为3000家,那么有多少家企业能经受得住洗礼和重重考验?您家踏上“合规之路”了吗?
- 上一篇:药品采购弊端频现如何改革
- 下一篇: 天猫突然“叫停”网上药品销售 医药电商恐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