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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推动药品流通标准化建设,强调企业实施主体作用
发布日期:2021-08-24  发布机构: 阅读数量:1538

  

  8月19日,商务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十四五”时期商务领域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一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提出推动药品流通标准化建设,构建适应新形势下流通发展需要的高质量标准体系。这将提高药品流通行业的标准化程度,提升行业的整合度与企业企业竞争力。

  


 


  标准化建设引领医药流通行业高质量发展

  《意见》提出十四五期间标准化建设的总体目标:到2025年,引领商务创新发展的标准供给更加充分,初步形成科学适用、结构合理、衔接配套、国际接轨的新型商务标准体系。

  十四五期间,标准化建设将更侧重标准的实施应用。实现从“有好标准”到“用好标准”的转变。而标准化工作也将由政府主导向政府与市场协同发展转变,强调企业在标准化实施中的主体作用,发挥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的基础作用,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

  《意见》提出了提升标准化管理水平、优化标准供给结构、加快提高标准供给质量、强化标准宣贯应用四项主要任务。于医药流通而言,高质量的标准化建设必将加速提升行业集中度,推动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标准化建设的七大领域

  《通知》提出标准化建设的七大重点领域。在“健全现代服务业标准体系,提升传统消费能级”这一重点领域中明确提出:推动汽车流通、石油成品油流通、茧丝绸、酒类流通、旧货流通、药品流通、国际货运代理、生产性服务业、居民服务业和网络拍卖等方面标准化建设。

  


  《通知》强调,加强流通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信用管理体系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信用标准化的技术支撑和保障作用。引导企业内部标准化体系建设,助力规范化发展。

  一流企业做标准,于医药流通企业而言,十四五期间,积极试点标准化建设,将提升企业的专业性与服务宽度,从而提高市场占有率,更具市场竞争力。

  政策链接:商务部《关于加强“十四五”时期商务领域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zwgk/zcfb/202108/2021080319038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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