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食药监局拟注销15家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
发布日期:2016-12-27 发布机构: 阅读数量:1915
根据《行政许可法》(主席令第7号)第七十条和《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局令第6号)第二十六条的相关规定,河北省阳原县医药药材公司、秦皇岛德信国药有限责任公司、承德市博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等15家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依法注销上述药品批发公司取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拟注销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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