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欢迎来到药链圈平台!
资讯
我要注册会员登录
帐号:
密码:
忘记密码?
热点新闻
首页-资讯 - 企业专访 -  企业专访
广东食药监局:依法处罚医药电商问题企业
发布日期:2017-03-20  发布机构: 阅读数量:1885

  昨日,羊城晚报“财经315”栏目曝光了部分医药电商违规销售处方药的乱象(详见3月16日A17版《互联网药店漏洞仍多 处方药无处方照卖不误》),引起各方关注。昨日,针对“不用处方也能在网上买到处方药”的现象,广东省食药监局有关负责人对羊城晚报记者表示,对于发现问题的企业,将要求其整改,并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而相关医药电商表示,原则上购买处方药一定要上传处方,企业将加强内部管理,避免再出现类似漏洞。

  医药电商为何频打“擦边球”?

  业内 3万元顶格处罚 震慑力不足

  羊城晚报记者了解到,根据现行的《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以邮售、互联网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两倍以下的罚款,最高罚款为三万元。

  早有明文规定,为何网售处方药仍屡禁不止?有业内人士表示,处方药网售的管理是一个“老大难”问题,一方面,部分消费者确实有需求;另一方面,相对于非处方药,处方药的市场规模和利润更大。

  根据艾美仕研究报告,2015年中国处方药市场规模已经超过9900亿,占医药市场总规模的85%。为了扩容零售销售规模,医药电商寄希望于瓜分处方药市场蛋糕。业内人士指出,对比网售处方药可能带来的利润,顶格仅为3万元的处罚威慑力显然是不足的,这促使了不少医药电商在政策还未明确时已经打起了“擦边球”。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人大代表、老百姓大药房董事长谢子龙就呼吁要加强互联网药品销售监管。他指出,因为处方药涉及病种的不良反应,以及一些特殊用途,国家相关部门基于对药品安全性的考虑,特别加强对网上处方药销售的监管。“应该用一些严肃的、严厉的方式来处理网上售药的违规行为”。

12条评论网友评论
还可以输入500
全部评论
 友情链接
 合作单位

关注药链圈微信平台
客服热线 010-60315260   广告垂询 010-60315260    运营机构:盈时代供应链管理
举报热线:18500294029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开发区金光南街2号北楼301室    邮编:102401    Email: cmsu01@163.com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京ICP备2022029486号    京公网安备 11011102001848号
关于我们   |   服务内容   |   人才招聘   |   诚挚征稿   |   联系方式   |   加入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