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15日,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我省药品生产环节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原则上,自2025年7月1日起,对各级销售包装单元赋码,并做好各级销售包装单元药品追溯码之间的关联,保证药品追溯码的准确性、唯一性,于药品正式商业上市时实现赋码销售。
关于加快推进我省药品生产环节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机关相关处室、各有关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 《药品管理法》),加快推进药品生产环节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 打造“一物一码、物码同追”的药品全过程信息化追溯链条,持 续提升药品生产监管效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现就我 省药品生产环节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和国务院关于药品追溯的部署要求, 积极推动药品生产环节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提高药品生产监管 工作水平和效率,切实保障药品质量安全。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 (以下简称“企业”)应当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药品追溯体 系,原则上,自2025年7月1日起,对各级销售包装单元赋码, 并做好各级销售包装单元药品追溯码之间的关联,保证药品追溯 码的准确性、唯一性,于药品正式商业上市时实现赋码销售。
二、工作重点
(一)建立健全追溯管理制度。企业要结合本企业实际建立药品信息化追溯管理制度,明确追溯系统日常使用管理流程、规 范及相关要求,将药品追溯工作纳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指定专 门机构和人员,实行有效管理。
(二)实施药品赋码追溯管理。企业应根据《药品追溯码编 码要求》,对各级销售包装单元赋码,并做好各级销售包装单元 药品追溯码之间的关联,于药品正式商业上市时实现赋码销售。
(三)督促下游企业开展追溯。企业要采取合同约定等方式 督促一级下游经营企业或使用单位配合做好下游追溯数据的录 入上传,组织开展对一级下游企业追溯工作的延伸审计,确保追 溯信息及时、准确传递。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人民至上,确保认识到位。建立并实施药品追溯 制度,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 命至上理念的具体实践,是落实企业药品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重要体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采 取多种措施协同推进药品追溯工作,实现药品赋码销售,切实保 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二)强化主体责任,确保准确规范。企业要对追溯系统进行定期回顾检查,按照《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生产企业追溯基 本数据集》要求,及时维护追溯系统中涉及药品的相关信息,确 保追溯系统良性运行。质量受权人应当对放行产品进行查验,确 保产品各级销售单元均按规定赋码并做好信息关联和信息采集, 及时向追溯系统上传信息。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落实到位。相关处室和单位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企业的行政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落实 追溯责任,将追溯管理制度建立、各级销售包装单元赋码、信息 上传等落实纳入许可检查、日常监督检查项目,并在检查报告专 章描述,推动企业主体责任持续有效落实,确保全面完成药品追 溯赋码工作。
(四)强化沟通协调,确保对接到位。相关处室和单位要结 合药品智慧监管一体化平台建设,加强与企业沟通交流,制定追 溯数据接口方案,通过对接采集生产环节追溯数据,服务监管业 务需要。企业应配合提供追溯数据,采用第三方追溯技术服务的 企业应及时授权并督促服务商向省药监局药品追溯监管系统推 送追溯数据,自建系统的企业应在系统建设完成后及时与省药监 局联系,做好数据对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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