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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起,这些医药新政新规值得关注!
发布日期:2023-06-05  发布机构: 阅读数量:598

进入6月,将有一批医药新政新政实施,国家层面的涉及全国头个中医治未病地方标准、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价格进一步降低,地方层面的包括江苏省将建立长护险制度、湖南省将调整医保统筹政策等,值得关注。 

全国头个中医治未病地方标准实施
 
  5月23日,由北京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龙岗)牵头制定的《医疗机构中医治未病工作规范》地方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出台,这也是我国头个中医治未病地方标准,该标准已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将对开展“治未病”的医疗机构起到指引和规范作用,为全国治未病服务的精细化管理现行示范。
 
  该标准共包含8个章节,规定了医疗机构中医“治未病”工作在医疗机构分类、“治未病”科(中心)工作要求、信息化建设、服务质量考核和服务保障等方面的要求。按照医院专科和服务性质的不同,将医疗机构分为中医类医院(含纯中医治疗医院)、非中医类医院、社区健康服务机构、中医门诊类医疗机构。
 
      
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价格进一步降低
 
  国家医保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降低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价格的通知要求,各地在6月10日前将核酸检测单人单检降至不高于每人份16元,多人混检降至不高于每人份5元。
 
  《通知》明确,各地下调后的价格是公立医疗机构对外提供核酸检测服务的最高限价,检测机构实际收费可以低于政府指导价,但不得上浮。
 
  同时明确,对于政府组织大规模筛查和常态化检测的情况,检测机构按照更低的费用标准提供服务,即多人混检按照不高于每人份3.5元的标准计费。
 
  此外,公立医疗机构开展的抗原检测服务,按照“价格项目 检测试剂”的方式收费,收费总额的封顶标准降至不高于每人份6元。
 
       
江苏省:建立长护险制度
 
  6月1日起,江苏省头部医保领域的专项法规《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正式施行。该《条例》对医疗保障体系、医疗保障基金、医疗保障医药管理、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以及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其中,为应对人口大省老年化社会的到来,《条例》规定,本省实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立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多渠道筹资机制,为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资金、服务保障。

湖南省:调整医保统筹政策 

  自6月1日起,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印发的《关于调整优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政策的通知》正式落地。
 
  《通知》明确,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的一级医疗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按70%比例支付;在医保定点的二级医疗机构就诊,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每次起付标准50元,多次就诊的起付标准累计不超过200元,按60%比例支付;在医保定点的三级医疗机构就诊,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每次起付标准100元,多次就诊的起付标准累计不超过300元,按60%比例支付。

来源:制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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