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国多个地方持续探索低价药专柜销售,如浙江舟山全市350家药店均设低价药柜,其中294家设“5元以下低价药柜”;还有的地方药店则设置了集采药品专柜,推动经典老药和集采药的广覆盖,方便消费者便宜购药。
有观点认为,低价药柜的发展需要政策引领和制度设计,同时考虑药店的经济利益;也有人提出,要防止低价药柜形同虚设或出现“低价质差”“低价无货”“低价不低”等情形。对此,业内人士有何建议?
【观点1】广覆盖和保质并重
近年来,国家持续深化药品流通体制改革,通过建立健全国家药品集中采购等制度,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让人民群众获得“质高价廉”的药品。地方政府也把降低药价作为重要民生工程来实施。笔者认为,零售药店低价药柜要考虑的主要问题是:如何“无中生有”和“有中保质”并重?
与信用挂钩
舟山经验表明,低价药柜的“无中生有”或者“重新回归”,需要地方政府统筹部署,把低价药作为民生实事进行落实。同时,医保、医疗、医药要协同联动,零售药店紧密配合。
据了解,低价药柜提供一部分国家集采品种,以及部分经典老药。由于价格较低,药店利润会受到一定影响,加上进货渠道不稳定,以及低价药柜的设置和合规要求,前期还要做一些投入,有药店坦言“不赚钱”。
对此,相关部门可进一步出台支持政策形成长效机制。如政府牵线搭桥,打通低价药进货渠道,将设置低价药专柜作为零售药店年度信用评定加分项,或者作为医保评级的加分项和高等级医保店的必需项等,促进低价药柜的广覆盖。
落实主体责任
低价药柜的合理布置、合规经营是消费者最为关心的问题。零售药店要落实主体责任,监管部门要制定标准、加强监管,确保低价药柜“有中保质”,防止低价药柜形同虚设等情形。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界定价格区间。例如5元以下专柜或20元以下专柜,保证“低价要低”。
二是以患者为中心,提升购药体验。如划定特定区域,统一标识,同时制作低价药品品种和价格目录,方便患者比较和购买。
三是加强监管。医保部门加强定点零售药店低价医保药品供应率的监测,提升药品供应能力。药品监管部门加强低价药品质量监督,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做到“低价高质”,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
四是给予低价药品同等的药学服务。患者选购低价药品,零售药店要提供优质的药学服务,包括价格咨询、品种选择、用药指导、健康宣教等,提升公众购药用药获得感。(张昊)
【观点2】多方合力保障可持续性
低价药柜的设立为广大患者提供了更多经济实惠的用药选择。对于减轻患者负担、提高医疗可及性具有重要意义,是朝着保障民众基本用药需求迈出的重要一步。但要实现低价药柜的可持续发展和有效运作,仍需综合考量多方面的因素。
建立合理补偿机制
低价药柜的发展不能仅依靠药店的自觉和市场的调节,政策引领和制度设计至关重要。建议出台相关政策,明确低价药的定价机制、采购渠道、质量监管等方面的标准和规范,为低价药柜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和保障。例如,可以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方式,鼓励药店积极参与低价药的销售。
药店作为市场主体,需要盈利以维持经营和发展。如果低价药的销售不能给药店带来合理的利润,那么药店可能缺乏积极性,甚至可能出现低价药柜形同虚设的情况。因此,在制定政策时,要找到一个平衡点,既能保证药品的低价供应,又能让药店有利可图。比如,可以建立合理的补偿机制,根据药店低价药的销售数量和服务质量给予一定的奖励。
加强质量管理和供应
为了防止出现“低价不低”“低价无货”“低价质差”等情形,监管部门要加大对低价药柜的检查力度,严格查处违规行为,确保患者能够真正买到质优价廉的药品。
例如,定期对低价药的价格进行监测,对恶意抬高价格的药店进行严厉处罚;加强对药品库存的监管,要求药店按照规定储备一定数量的低价药,以满足患者的需求;建立严格的质量检测制度,严格把关低价药的质量,杜绝劣质药品流入市场。
来源:21世纪药店;作者: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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