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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发文!今后,开药店越来越简单了
发布日期:2023-05-17  发布机构: 阅读数量:407

  日前,辽宁省药监局印发《辽宁省深入推进“开药店一件事一次办”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根据《方案》,“开药店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正式运行后,办理时间可由55个工作日减少至不超过10个工作日;提交的材料由44份减少至最多23份;申请人跑动次数由8次减少至仅跑0次;办理程序由4个环节减少为1个环节。

 

  “一件事一次办”

 

  《方案》要求,已获得市场主体资格的企业申请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核发”时,为其提供可以合并申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核发”“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开办备案”“食品经营许可设立”中的一个或多个政务服务事项的集成服务。

 

  《方案》规定,申请人可以选择线上或者线下两种方式提出申请,既可进入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开药店一件事一次办”系统申报,也可到符合条件的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申请办理“开药店一件事一次办”,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办理开药店有关事项,实现前台统一收件、后台分类审批的“受办分离”集成化办理服务模式。

 

  《方案》同时明确了推进“开药店一件事一次办”的重点任务。健全业务标准规范。制定“开药店一件事一次办”业务规范和技术规范,规范事项名称、编码规则、线上线下服务流程、系统对接及数据共享标准等。制定完善办事指南。按照“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服务标准,参照“开药店一件事一次办”办事指南要素表,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开药店一件事一次办”系统,对集成服务事项涉及的设定依据、申请材料等办理要素和业务流程进行配置,并同步做好线下办理时办事指南的编制和公开工作。统一线上申报入口。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开药店一件事一次办”系统整合各地区申报入口,便利企业和群众线上申办。优化线下窗口设置。各市政务服务中心或分中心设置“开药店一件事一次办”线下受理窗口,全面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的业务办理模式。推动系统互联互通。按照工作职责积极推动药品、医疗器械、食品业务审批系统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开药店一件事一次办”系统对接,实现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办理。

 

  开药店越来越简便

 

  化繁为简,变多证为一证无疑是辽宁贯彻“放管服”改革理念的体现之一。2022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指出,2022年底前,各地区要建立部门协同、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完成企业和个人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基础清单中的任务,并结合各地实际拓展本地区“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范围。

 

  2025年底前,各地区“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范围进一步扩大,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涉及的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

 

  近年来,包括江苏、山东、山西、河北等地积极推进开药店“一件事”改革。江苏省药监局联合省政务办等多个省级部门制定出台《江苏省推进开药店“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建立跨部门联动服务机制,优化办事流程,精简申请材料,实现全省开药店“一件事”形式一致、功能一致、内容一致、体验一致,线上线下全流程办理。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河北省在石家庄、保定等11个试点地区,推进19类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联办试点应用实施工作。其中,保定市承担了药店和医疗器械试点工作。

 

  该项改革落地前,药店进行信息变更,需要跑办市、县、乡三级,提交20余份材料。针对变更事项办理量大、关联资质许可较多、办理较为繁琐等问题,市行政审批局对此类企业涉及的营业执照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信息变更和其他四类许可证照办理事项,进行逐项分析,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电子证照库,充分归集历史证照数据、合并申报表单、整合申报材料,建立和完善系统功能,形成“一件事一次办”办理规范。

 

  改革后的药店信息变更“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包括《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四类,平均每件事项减少企业跑动3次,减少申请材料25份。其中,药店名称变更实现零材料办理,办理时间比原承诺时限减少23个工作日。

 

  多地发文优化营商环境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近年来,多地开展相关探索,精简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审批环节。

 

  海南重组或加盟时可不暂停原有经营活动

 

  近年来,在促进本省药品零售行业集约化发展方面,多省药监局明确,支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加盟等方式,整合其他药品零售企业。在药店重组和加盟的过程中,简化了相关流程。

 

  例如,海南省在《关于印发激发市场活力促进药品流通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药店重组或加盟时,如注册地址、经营范围未发生变化,且符合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七统一”标准的(即统一质量管理体系、企业标识、管理制度、计算机系统、采购配送、票据管理、药学服务标准规范),可按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办理。变更期间,可不暂停原有经营活动,但双方须签订药品质量保证协议,明确主体责任,实现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清、责任可追究,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合肥蜀山区实现“一小时拿证”

 

  根据《关于取消药品零售企业许可筹建审批事项的通知》要求,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将在四城区率先取消开办药品经营企业的筹建审批,由原来的“先筹建”“后验收”的两个审批流程合并为一个流程,精简审批程序,实现“一步准营”。

 

  “过去申办《药品经营许可证》,要经过递交材料、排队等待、专项认证等程序才能拿到证书,现如今不到1小时,企业就能拿到药品经营许可证。”区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审批流程“二合一”前,申请人在两个环节中提交的材料会重复。现在挤走了“水分”,经办人需要提交的材料从16种减少到了7种,审批监管人员能够把更多精力放在对经办人的指导和服务上。

 

  恩施宣恩县推行“一证多址”改革

 

  2022年,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工作的通知》,“一证多址”作为先行区创建项目之一落地宣恩。

 

  据了解,宣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创新审批模式,推行“一证多址”改革:同一辖区的同一市场主体存在2个及以上药品经营地址,经该市场主体申请,许可机关现场核查,对符合条件的,准予在其药品经营许可证上注明多个经营地址。改革后,2个小时以内就能办理完“一证多址”药品经营许可证审批。

 

  领取了首张“一证多址”药品经营许可证,即意味着该连锁药店以后只要在恩施州宣恩县新开药店,就不需再办理经营许可证。“一证多址”改革降低了市场主体的门槛,也有利于事中事后监管。

来源:米内零售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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