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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套现300余万元,大批药店牵涉其中……
发布日期:2023-08-31  发布机构: 阅读数量:274

  近期,柳州的一起医保卡个人账户套现案被曝光,涉案金额巨大、作案手段隐蔽、牵涉范围广泛,在业内引发关注和讨论。

 

  01 不起眼的小广告暗含医保卡套刷“玄机”

 

  8月18日,据柳州晚报消息,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检察近期审查终结了谭某某(代号A)、韦某(代号B)2名涉嫌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另一名同案犯罪嫌疑陈某某(代号C)因身体原因暂缓起诉,该团伙通过医保卡套现300余万元,给医保基金造成重大损失。据了解,这是柳州市首例医保卡个人账户套现案。

 

  近期,法院将公开审理此案,更多案件细节被披露,这才知道,原来牵出这一连串犯罪团伙的,其实是街上随处可见又毫不起眼的一张张小广告。

 

  整个操作流程共四环,牵涉到参保人、第一层“中介”、第二层“中介”(刷卡人)、药店四个群体。

 

  参保人首先通过三轮车、牙签盒上的小广告,联系上第一层的“中介”,这是第一步;

 

  接着“中介”会确认清楚参保人卡中的金额,确保医保卡能正常使用并有足够的金额,这是第二步;在此过程中,“中介”妄想逃避后续可能的追责,还会要求参保人手持医保卡和身份证拍照留作“证据”,以证明自愿使用医保,不属于“中介”盗刷医保卡。

 

  再然后,经由“中介”介绍,参保人会认识到下一环节的刷卡操作人——第二层“中介”,这一环的“中介”掌握了医保卡和密码,主要负责拿着参保人的卡到柳州的各大药店刷卡购药;

 

  最后一环便是柳州的各大药店,如此大的医保套刷数额,其牵涉范围已波及柳州大大小小的药店。

 

  刷卡结束后,第二层的“中介”会带回参保人的医保卡和一张打印的销售单。根据刷卡金额,第二层“中介”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将抽取手续费用后剩余的钱款转给参保人。

 

  但是,“销售单上药品并不会从药店出库,这只是为了混淆视听以便下一步操作。”办案检察官介绍,待医保卡累积到一定数额后,“中介”会联系药店将通过医保卡套刷出来的安宫牛黄丸、人血白蛋白等药品拿出,并转卖他人获利。

 

  就这样,一条拥有完整运作模式的产业链出来了。

 

  02 团伙作案套刷金额高达300余万元

 

  据了解,在这条“黑色”产业链中,广西区内外上百名参保人员,重复在柳州市不同药店刷医保卡消费,甚至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三五天内刷卡金额高达5万元。

 

  这些人原来早已是“老相识”

 

  经查,这些“中介”早在2019年就已经活跃在柳州各大药店了,曾有媒体对此进行过暗访,了解到这条产业链的完整运作模式。如今,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这一套“专业流程”的实施过程更加明朗。

 

  经检察机关审查查明,A与C于2018年开始共谋倒卖骗保药品牟利。C通过发布医保套现广告引诱参保人参与套刷医保,并将获取的医保卡到其相熟的药店购买安宫牛黄丸等药品转卖给A或者将医保卡按照A的指示套刷。

 

  2020年,A还与B合作,B通过朋友圈发布广告引诱参保人参与套刷医保,B将获取医保卡或电子医保卡按照A指示套刷。A把从药店套刷出的药品转卖他人获利。经查,该犯罪团伙通过医保卡套现300余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A、B、C教唆他人利用医保骗保购买药品,并将骗保药品倒卖,造成国家医保基金被套刷数额特别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提起公诉。

 

  03 骗保的手段更隐蔽团伙作案需防范

 

  回过头看,这起柳州医保卡套刷案具有典型性,也更加提醒了药店从业人员,如今的骗保手段更加多样、隐蔽,且配合团伙作案,药店在销售药品过程中也不免牵涉其中。

 

  2020年7月,上海市黄浦区一条非法经营药品的黑色利益链被牵出。收医保卡、购药、快递小哥都因参与了这一违法行为被判处刑罚。

 

  2019年1月,做劳务中介的臧某、孟某经人介绍认识了李某,李某向他们传授了一条“致富”之道:“有些人会因为需要钱,拿闲置的医保卡找人套现,你们可以到工业园区发些小广告收卡。”两人发现这个商机后,便开始替李某收卡,从中赚取差价。

 

  随后,李某将收来的医保卡内的余额以6折的价格卖给了丁某,而丁某是某医药公司的业务员,借此机会,丁某就拿着医保卡去医院药店购买自己公司的药。一番操作下来,丁某既赚了外快又完成了单位业绩指标。二人一拍即合,开启了“供卡 购药”的“生意”。截至案发,李某等人非法出售药品达11万余元。

 

  最终,经上海市黄浦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李某等人因犯非法经营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至拘役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各并处2万元至1万元不等的罚金。

 

  对于更加多样、隐蔽的团伙作案手法,国家医保局近年来加大打击力度,不断完善相关监管机制,堵住医保资金流失的制度漏洞。

 

  对于参与骗保的个人和单位,依法依规严格查处,构成犯罪的,坚决追究刑事责任;形成严防严打态势,确保医保基金专款专用,确实保障百姓“救命钱”的安全底线。

 

  此外,在畅通举报渠道,国家医保局也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监管。已于2023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中,明确规定国家奖励举报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同时奖励金额上限由10万元提升至20万元,并设置了最低200元的奖励金额下限。

 

  目的就是通过激励机制形成全社会监督的高压态势,让骗保者无处遁形,确保把有限的医保基金用在治病救人的“刀刃上”。


来源:米内零售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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