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欢迎来到药链圈平台!
资讯
我要注册会员登录
帐号:
密码:
忘记密码?
热点新闻
首页-资讯 - 企业要闻 -  企业要闻
医药合规路径 GSP飞检最易出现问题的地方——批发企业篇
发布日期:2016-07-13  发布机构: 阅读数量:1413

  7月4日,广东省发布了2016年第11号撤销GSP认证证书公告。至此,今年广东省已经撤销了18家企业的GSP认证,其中绝大多数是批发企业。

  此外,限期整改的公告也发到了第5号,一共涉及78家企业,同样以批发企业为主。

批发企业篇

  批发企业被公布的不符合GSP的项目一共达到152条,涉及约70条检查项目。这些项目在《GSP现场检查细则》中分布见图1。

  ⒈严重缺陷项目:撤销GSP认证的主因

  在《GSP现场检查细则》中,药品批发企业的检查项目一共有6个严重缺陷项目。这些项目一旦发现有问题,就是“一票否决”,直接撤销GSP认证。

  这么严重的问题,企业应该会特别关注。但事实上,这15家被撤销GSP认证的批发企业中,有8家企业违反“药品经营企业应该依法经营”,或超范围经营,或非法设仓;有5家企业违反“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坚持诚实守信,禁止任何虚假、欺骗行为”,基本上造假被查,后果比缺漏严重;还有5家企业违反“企业销售药品应当如实开具发票,做到票、账、货、款一致”。

  可见,违反严重缺陷项目是被撤销GSP认证的最主要原因。

  2质量管理相关问题多

  《GSP现场检查细则》中涉及质量管理的检查项目很多,从“质量管理体系”“机构和质量管理职责”“人员与培训”到“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等。GSP飞检查出来的药品批发企业质量管理相关的问题非常多,一共有36条不符合GSP的项目,约占28%,主要分布见图2。

  其中,关于质量管理职责的检查项目很多,达18条,有7条是主要缺陷项目。但公告中一般不会详细描述每项职责的情况,而是表述为“质量管理部门未能有效开展质量管理工作,未能有效履行质量管理部门的职责”,在所有公告的批发企业中,有7家企业被查出此问题。

  此外,“公司负责人未能提供必要的条件,保证质量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人员有效履行职责”以及“质量负责人未能在企业内部对药品质量管理实施裁决权”,是“机构和质量管理职责”中常被单列出来的问题,在所有公告的批发企业中,违反上述两个项目的分别有2个和5个。

  质量管理相关问题中被查出较多的另一类问题在“人员与培训”中,如“企业质量负责人不在职在岗”“质量管理部门人员是兼职人员”等,又如“企业质量负责人执业药师注册证已过期,未重新办理注册”等。

  “质量管理体系”中容易被查出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内审。《GSP现场检查细则》中要求两种情况企业要组织内审:在质量管理体系关键要素发生重大变化时,以及定期内审。公告分别有3家批发企业为前一种情况没有组织内审,4家批发企业没有定期内审。

  “质量管理体系文体”中容易被查出的主要缺陷项目,是关于各种记录的完整性与准确性等问题。公告的批发企业中,有3家企业被查出此问题。此外,有6家企业被查出“企业未定期审核、修订文件”,这属于一般缺陷项目。

  3另一个“雷区”:温湿度、冷链

  温湿度、冷链相关的检查项目相当多,从设施设备,到人员的行为,再到文件记录等,而且这些检查项目大多数是主要缺陷项目。

  例如相关设施设备,主要是指冷库、储运温湿度监测系统、冷藏运输有没有配备,配备得与经营规模是否相适应,能不能正常使用,有没有使用等,以及这些设施设备有无定期验证——这一点非常容易出问题。所有公告中的批发企业,有10家被查出这些设施未进行定期验证。

  人员的行为方面,主要是养护人员,需要对库房温湿度进行有效监测,所有公告的批发企业中,有3家被查出违反此项目。

  文件记录方面,则是查看有没有记录,是否完整、真实等。

  4储存与养护:分类存放最易被查

  在所有公告中,违反GSP要求的项目中,关于“储存与养护”的有26个,其中分类存放方面有10个:主要是药品与非药品未分开存放,以及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未分库存放。这两条均属于主要缺陷项目。

  此外,关于不合格品的处理也被查出较多问题。其中7家企业被查出“不合格药品处理过程没有完整的手续和记录”,以及1家企业被查出“不合格药品专用场所不符合要求”。

  剩下的关于温湿度方面问题的有7家企业违反,关于特殊管理的药品储存问题有2家企业违反。

  5销售:发票与购货单位合法性

  在所有公告中,违反GSP要求的项目中,关于“销售”的有15个,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发票,属于严重缺陷项目;二是购货单位的合法性问题——有6家企业被查出“将药品销售给不具备合法资格的单位”或“未对采购单位的采购人员真实性进行审核”;三是关于特殊管理的药品以及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的销售,有4家企业被查出这方面没有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6采购:首营的审核是重点

  所有公告中,违反GSP要求的项目中,关于“采购”的也有12个。其中关于首营的就有10个。剩下2个则是“采购部分药品未向供货单位索取发票”。

  7收货与验收:电子监管码还得扫

  在8个违反GSP“收货与验收”的项目中,有6个均是违反“对实施电子监管的药品,应当按规定进行药品电子监管码扫码,并及时将数据上传至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系统平台”。

  所以,即便CFDA取消了2015年1号文中相关条款,但在GSP飞检中,依然会检查电子监管码的实施情况——至少广东省在6月下旬的飞检中依然查出了此问题。

  敬请期待:医药合规路径 GSP飞检最易出现问题的地方——零售企业篇

12条评论网友评论
还可以输入500
全部评论
 友情链接
 合作单位

关注药链圈微信平台
客服热线 010-60315260   广告垂询 010-60315260    运营机构:盈时代供应链管理
举报热线:18500294029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开发区金光南街2号北楼301室    邮编:102401    Email: cmsu01@163.com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京ICP备2022029486号    京公网安备 11011102001848号
关于我们   |   服务内容   |   人才招聘   |   诚挚征稿   |   联系方式   |   加入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