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欢迎来到药链圈平台!
资讯
我要注册会员登录
帐号:
密码:
忘记密码?
热点新闻
首页-资讯 - 企业要闻 -  企业要闻
5家药店未按规定存储药品被查
发布日期:2016-08-10  发布机构: 阅读数量:1529

  今夏银川的气温一度高达37℃,而高温天药品储存如果不符合规定的温度要求,会发生失效甚至变质。一些药店没有打开空调等调温调湿设备,室内温度接近30℃,远高于药品储存所规定的温度。记者了解到,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夏季冷藏冷冻药品经营专项整治,并对违规药店进行了整改。

  “药品要在遮光,密封,20℃以下阴凉干燥处保存。”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一分局药品器械安全监管科科长屠宏智告诉记者,根据《药品流通管理办法》中的规定,药品销售过程中要按照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储存,如药品不按规定长时间在高温下存放,会发生失效、变质的情况。

  执法人员检查过程中发现,15家经营企业未及时进行温湿度记录、阴凉储存的药品未完全按照规定条件储存,采取降温措施后未达到温湿度要求。5家药房直接没开调温调湿设备,需阴凉保存的药品也未储存在阴凉间或冰箱等处。屠宏智说,根据这几家药店药品存放区域的温度计显示,室外35℃时,室内不开空调高达30℃,不符合药品存放规定的温度,工作人员也没有对早中晚的温度做记录。

  针对上述药品经营企业的情况,执法人员已责令其立即整改,确保药品在储藏、销售过程中不出现药品质量问题。

12条评论网友评论
还可以输入500
全部评论
 友情链接
 合作单位

关注药链圈微信平台
客服热线 010-60315260   广告垂询 010-60315260    运营机构:盈时代供应链管理
举报热线:18500294029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开发区金光南街2号北楼301室    邮编:102401    Email: cmsu01@163.com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京ICP备2022029486号    京公网安备 11011102001848号
关于我们   |   服务内容   |   人才招聘   |   诚挚征稿   |   联系方式   |   加入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