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东方利群药品有限公司位于通辽市科尔沁区东郊工业园区、明仁大街153号,公司占地面积31749.23平方米,注册资金500万元,现有职工620人,资产总值13000万元,利群零售连锁药店已增至91家。企业配备专业的信息技术研发团队。
公司的“利群”商标已被认定为内蒙古自治区著名商标;公司享有内蒙古自治区“精神文明单位”、“A级纳税信用企业”、“重合同守信誉企业”等荣誉;内蒙古自治区级“诚信企业”;通辽市消费者协会“诚信单位”;现代医药物流配送中心是通辽市十三家重点物流建设项目之一,同时也是通辽市冷链物流示范企业。
公司根据企业发展的实际,依据GSP的要求建立了多层次、全方位的质量管理体系。在企业经营实施GSP过程中,注重团队建设及人才培养,为了保证GSP有效实施,企业组建了由主任药师、执业药师、物流师、网络工程师、会计师组成的质量管理团队和信息技术团队。
为了有效地实施药品GSP,通辽东方利群药品有限公司将转变观念、创新质量管理,加强直接影响药品质量的采购环节、仓储环节、销售环节的管理,质量部门牵头、全员参与质量管理。采购环节、仓储环节、销售环节从自身做起,通过学习培训,深刻理解药品GSP,确保药品在流通中各个环节的药品质量。
现状:
2011年11月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授予AAAA级综合服务型物流企业。
2012年7月11日被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认为第三方药品物流企业。
2013年6月5日被内蒙古自治区质监局批准为内蒙古自治区医药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单位,董事长杨景垣任主任委员。
2013年12月31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确定为2013年度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通辽市现代医药物流服务标准化试点》。
2014年1月17日互联网药品交易平台建成并通过验收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许可证(BTB、B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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